根据学校公用房屋有关管理制度, 与学校签定公用房屋协议如下:
一、学校将 ,建筑面积为
平方米的房屋交于 使用和管理,其用途为 。
二、使用单位对该房屋进行改造,应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批,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改建、扩建原有建筑。
三、该房屋不得用于出租(借)、转让或变相出租(借)、转让。
四、使用单位可根据需要对该房屋进行内部调整使用,但应及时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。
五、本协议一式二份,使用单位和国有资产管理处各一份。
国有资产管理处(章) : 使用单位(章):
负责人: 负责人:
年 月 日 年 月 日